24 下列有關無權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A)無權代理之效力非經本人承認,對本人..-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楊茱蓉 高一下 (2013/03/20)
綜合其他考生的整理 對照題型 題目: (無權處分) 17 甲擅自將乙寄放之自行車以自己的名義出售給丙,並交付之,請問對甲丙之間的法律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丙間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均無效 (B)甲丙間之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C)甲丙間之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無效 (D)甲丙間之債權行為及物權行為均效力未定 題目:6月1日甲寄放1台自行車於乙處。6月3日乙以甲之名義讓售該自行車予丙,並交付之。6月5日乙才告知甲該事,試問6月4日當天,乙丙之法律行為效力如何? [ 注意 ! 這是屬於「無權代理」而非屬於「無權處分」喔 ! ] (A)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B)債權行為效力未定,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C)債權行... 查看完整內容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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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6/15)
回樓上4F,最佳解應該是有小錯誤,應改成完整敘述如下: 但如果乙是以「自己名義」為之,則是「無權處分」,看相對人丙是否知乙為「無權處分」,如否->丙「不知」乙為「無權處分」,則此「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也「有效」,但是->丙「知」乙為「無權處分」,則此「債權行為」有效,「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
6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12/07)
《民法》第170條(無權代理):「I.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選項(A)]。II.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最高法院85年台上字第963號民事判例要旨:「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係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固得經本人承認而對於本人發生效力[選項(B)]。惟本人如已為拒絕承認,該無權代理行為即確定的對於本人不生效力[選項(C)],縱本人事後再為承認,亦不能使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於本人發生效力。」 參考資料: 1. 《民法》,民國 108 年 06 月 19 日。(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