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焰性能認證之申請人為從事防焰物品...
六、防焰性能認證之申請人為從事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裁剪、縫製、安裝 業者時,應經由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向內政部申請,直轄市、縣 (市)消防機關於受理申請案經調查後,於七日內附具調查意見表, 連同申請書及其相關資料各二份送本部審查,餘一份留存消防機關。
24 依「防焰性能認證作業規定」防焰性能認證之申請人為從事防焰物品或其材料之裁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