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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3條、第44條、第45條、第89條之規定,行為人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警察機關經審酌後認為應裁罰行為人新臺幣 1,800 元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B)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C)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D)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處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胡迪警佐 高三上 (2018/05/27)
A 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但其處罰以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下罰鍰或申誡為      限)。 B 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正解!C 於訊問後,應即移送該管簡易庭裁處 → 裁定D 於訊問後,按其情節顯可憫恕,得移送該管簡易庭為減輕罰鍰之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小明 小五上 (2020/10/27)

(A)得不經通知、訊問而逕行處分



但其處罰以新臺幣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宣告罰)為限

不正確,題示的宣告罰為罰鍰1800元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4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4 條

(宣告罰)


警察機關對於情節輕微而事實明確之違反本法案件,得不經通知、訊問逕行處分。但其處罰以新臺幣15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宣告罰)為限。



V(B)於訊問後,除有繼續調查必要者外,應即做成處分書


正確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43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43 條

(警察機關「處分」之「罰鍰、沒入、申誡」)


I. 左列各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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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Gray Meng 國三下 (2021/06/26)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一、無正當理由,為人施催眠術或施以藥物者。
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
(A)罰鍰金額超過$1500不能依第44條逕行處分
(B)正確(第43條第1項第1款)
(C)同上,專處罰鍰和申誡之案件,不用移送簡易庭
(D)依第29條第1項:減輕或免除其處罰(本法好像沒提及要移送簡易庭?)
9F
Jest Believe 國一上 (2022/01/22)

8F大大的比較正確

24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43條、第44條、第45條、第89條之規定,行為人無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