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535並沒有宣稱警勤條例違憲,僅指出臨檢的要件規範不夠具體明確
B、D應該都有錯吧?
(B)警察勤務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並無相關法律之授權,因此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作為係違憲
因當時大法官釋字做成以前,有關臨檢規定僅有在警察勤務條例中有規定,但是大法官認為實施要件、應遵守的程序及對違法行為的救濟卻不夠具體明確,且該條例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立法本意。故於該大法官釋字第535號做成後,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之作為係違憲。(反面推論)
24 司法院釋字第 535 號對警察勤務條例與警察實施臨檢、路檢的勤務執行方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