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唐律規定:「諸斷罪而無正條,其應出罪者,則舉重以明輕,其應入罪者,則舉輕以..-阿摩線上測驗
2F 我真的很想考上公務人員考試 高一上 (2014/12/01)
(一)文義解釋: 文義解釋又稱為「文理解釋」、「文字解釋」,即以法條規定所用之文字字義作為解釋方法。(二)論理解釋: 論理解釋,係指法律解釋不拘泥文字表現之形式,而是斟酌社會生活目的及探討立法目的所作之解釋。其主要方法在依據法律條文在法律體系上之地位,闡明其規範意旨,俾使法條與法條相互間、法條內各項、款間相互補充其意義,組成一完整、順暢、無衝突之規定。 論理解釋又可分為「擴張解釋」、「限縮解釋」、「反對解釋」與「當然解釋」: 1.擴張解釋:擴張解釋,係指法律條文規定過於狹窄,不足表示立法者之真意時,乃擴張法條之意義之謂。例如:國家之領域稱為領土,實則包括領海、領空,此即擴張解釋領土之意義。 2.限縮解釋:限縮解... 查看完整內容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