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五減租: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是在中華民國38年(1949年)由台灣省實施的土地改革政策,由農業復興委員會委員
蔣夢麟建議,台灣省政府主席陳誠實行,375減租規定耕地租金不得超過主要作物正產品全年總收穫量
的37.5%。
為改善租佃關係,1949年4月臺灣省主席陳誠發布「臺灣省私有耕地租用辦法」,開始實施三七五減租
當時的行政長官陳儀電報蔣中正,請國防部參謀總長陳誠,迅速調素質優良之步兵來台,陳儀電文提到「至少先派一團來台,俾可肅清奸匪以紓鈞座南顧之憂」。
24 戰後推動系列土地改革,從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到耕者有其田的主導人物是: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