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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4 關於人事訴訟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婚姻事件專屬夫妻之住所地或夫、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即使訴之原因事實發生於夫或妻之居所地者,各該居所地之法院亦無管轄權
(B)收養關係事件專屬養父母之住所地或其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C)認領事件專屬父母住所地或其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D)監護宣告事件專屬於聲請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答案:B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大二上 (2012/06/02)
專屬管轄目的在於方便法院就近調查,故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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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1/20)

(A)婚姻事件專屬夫妻之住所地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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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Shrila 大四下 (2021/09/01)

家事事件法

第 52 條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
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A)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不能依前三項規定定法院管轄者,由被告住、居所地之法院管轄。被告之
住、居所不明者,由中央政府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第 61 條親子關係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認領未特別規定,應該是適用家§61
一、子女或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
二、父、母、養父或養母住所地之法院。
前項事件,有未成年子女或養子女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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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26)

CH 11 家事事件法 

人事訴訟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B)收養關係事件專屬養父母之住所地或其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第52條(辦理婚姻事件之專屬管轄法院)


﹝3﹞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24 關於人事訴訟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婚姻事件專屬夫妻之住所地或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