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程模式適於﹝知識﹞及「瞭解」的課程領域。我們只要詳敘含在學科裡面的「內容」和「程序原則」(prineipies of procedures),即可合理的設計課程,而不必採用事先列舉的預期結果。我們選擇的內容須代表某一具有結構和含有內在價值的特定知識形式(forms)。選擇這一內容的理由,不在其所產生的學生行為,而在其反映知識形式的程度,本身不需外在的證明「知識」的性質是或然的、假設的、爭論的、暫時的及可錯的,無法成為固定的或靜止的答案,是非很難評判,只是顯示程度的差別。此如,人性善惡的問題,個人的答案並不關對錯,而是涉及瞭解程度的深淺。知識和瞭解都是內在心智的思索運作,無法直接使用外在行為來表現,只能藉著行為指標來推論,無法預定學習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