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
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加以救濟之爭議事件,不包括: D(A)工作條件之爭議(B) 官職等級之爭議 (C)俸給之爭議(D) 公務員高普考試錄取與否之爭議
復審事件經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審議決定,
除復審人已依法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者外,
於復審決定 確定後,有法定事由者,
原處分機關或復審人得向何機關申請再審議? (A)考試院銓敘部 (B)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D)司法院大法官 答案B
12 公務人員保障法有關公務人員因公傷亡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