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投顧事業從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活動,不得有下列何種行為?甲.為保..-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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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ydn1218 高三下 (2020/10/24)
投顧事業及其從業人員,從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活動,不論
係以自行製播、接受媒體連線或現場訪問、 call in節目或以其他形式
進行,除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有關業務
人員之資格條件外,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藉卜筮或怪力亂神等方式,為投資人作投資分析。
二、鼓動或誘使他人拒絕履行證券投資買賣之交割義務、為抗爭或其他
擾亂交易市場秩序之行為。
三、利用非專職人員招攬客戶或給付不合理之佣金。
四、以非向本公會登記之名稱為之。
五、為招攬客戶,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式,誘使投資人參加證券投資
分析活動或簽訂委任契約。
六、對所提供證券投資服務之績效、內容或...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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