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習慣譯為「天賦人權」,或稱為不可剝奪的權利,是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權利,並不由法律、信仰、習俗、文化或政府來賦予或改變,是不證自明並有普遍性。法定權利是由特定的政府給予其統治下之人民,由國家的立法機構逐條訂立並編纂成為法律條文。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8%87%AA%E7%84%B6%E6%9D%83%E5%88%A9
※ 人權初期—自由人權:思想、言論、人身、經濟等「自然狀態」下的權利中期—政治人權:做為主權者參與「社會狀態」之下的權利目前—社會人權:正義公平、人格尊嚴等「弱勢狀態」之下的權利
白話文:人從一出生/一開始就有思想、言論、人身、經濟自由
如果沒有「自然狀態」的權利保護不然你一出生都不能學講話喔XDDD其實我們在最自然的狀態就學會思想、發表言論等功能,所以是自然狀態~~~~~
246國家未成立之前,人就享有的各種自由的權利,稱為: (A)自然人權(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