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多因論的學者認為智力是由數種能力組合而成,普通因素或能力亦被包含其中。(A..-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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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Alfie Wang 高一下 (2011/05/18)
引自→ http://goo.gl/0qRTQ 智力一般指的是,一種綜合性的心理能力,以個體的遺傳條件為基礎,在其對生活環境適應時,運用其經驗、吸收、貯存、支配知識,適應、解決問題的表現。 桑代克(Thorndike)不同意斯皮爾曼的二因論(智力由普通因素和特殊因素所構成),提出多種特殊能力組合理論的智力多因論,換言之,智力是由許多高度分化的能力所構成,智力是這許多特殊能力的總和。 1.抽象的智力(abstract intelligence):理解與運用數學符號的能力,如符號、語言、數字。 2.具體的智力(concrete intelligence):學習事務與運用科學技術的能力,如感官、肢體。 3.社會智力(social intelligence):處理人際關係的能力,如相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