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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司法院釋字第 614 號解釋認為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年資是否採計問題,應於法律中明定。此在學說中稱為:
(A) 平等原則
(B) 比例原則
(C) 法律優越原則
(D) 法律保留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Wanchen Hsieh 高二下 (2013/02/02)
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乃現代法治國原則之具體表現,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本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者,其服務於公營事業之期間,得否併入公務人員年資,以為退休金計算之基礎,憲法雖未規定,立法機關仍非不得本諸憲法照顧公務人員生活之意旨,以法律定之。在此類法律制定施行前,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或逕行訂定相關規定為合理之規範以供遵循者,因其內容非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時,其退休相.....看完整詳解
2F
Aimee Kung 2. 大三上 (2014/06/09)
應於法律中明定
3F

25司法院釋字第 614 號解釋認為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年資是否採計問題,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