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則&債篇&物權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
(B)每個人只能有一個意定住所與一個意定居所
(C)18歲以上之自然人即可自己設定住所
(D)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答案:C,D
難度: 非常困難
最佳解!
mermaid 小一上 (2015/07/21)
第 29 條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 第 20 條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看完整詳解
4F
hchungw 研一上 (2021/01/13)
第 29 條(法人住所)
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
5F
hchungw 研一上 (2021/01/13)
第 20 條(住所之設定)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久住之意思,住於一定之地域者,即為設定其住所於
該地。
一人同時不得有兩住所。
第 21 條(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之住所)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第 22 條(居所視為住所)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其居所視為住所:
一、住所無可考者。
二、在我國無住所者。但依法須依住所地法者,不在此限。
第 23 條(居所視為住所)
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第 24 條(住所之廢止)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廢止之意思離去其住所者,即為廢止其住所。
6F
A 大四下 (2022/02/24)

重點整理:

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為住所。

居所無限定各數

住所單一主義
無行為能力人及限制行為能力人,以其法定代理人之住所為住所。
因特定行為選定居所者,關於其行為,視為住所。
依一定事實,足認以廢止之意思離去其住所者,即為廢止其住所。


25 下列有關住所、居所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人沒有住所,只有居所(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