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61 號解釋意旨,有關智慧財產法院之審判程序,法官及 技術審查官之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官迴避制度屬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B)曾於民事法院陳述意見之技術審查官,於智慧財產法院審理相牽涉之案 件時,亦有迴避制度之適用
(C)辦理智慧財產民事訴訟之法官,就與該民事事件相牽涉之智慧財產行政 訴訟之審判,應迴避
(D)曾參與智慧財產行政訴訟案件之法官,如調任最高行政法院,就同一案 件,應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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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搖尾巴高手 高三下 (2019/05/07)
@智慧財產權有明訂定(法官與技術審查關迴避制度)@迴避 : 第一審法院法官審(技術審查法官就躲起來迴避),第二審就要換技術審法官審(法院法官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dec20051209 幼兒園下 (2021/01/13)

不好意思,我在看釋字761的時候,有些困惑之處,希望賜教

關於「技術審查官」之迴避規定

釋字理由書的第二段寫技術審查官需要迴避

但是在第四段結尾又寫:

「舉重明輕,就相牽涉智慧財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參與程序之技術審查官無庸迴避,應亦與憲法保障訴訟權之意旨無違。」


請問第二段與第四段是屬於不同情況下技術審查官的迴避有無嗎?

抑或是指,技術審查官有迴避制度之適用,但在第四段情境下(基於高度專業性與特殊性,避免智財案件裁判歧異),是無需迴避的呢?

8F
nemo(110雙榜,不鎖 高三下 (2021/05/24)

幫大家畫重點,BCD差異(來源來自樓上大大)

D:同一審判體系內(行政法院+行政法院),為保護人民審級救濟權利(上訴),同一法官要迴避(同一法官判敗訴,上訴後還是同一法官判,何必?)


C不同審判體系內(普通法院+行政法院),為避免裁判歧異,不影響人民審級救濟權利,同一法官不用迴避(訴訟二元主義,都可各自上訴救濟)。


B:法官係依據技術官的報告書作為裁判基礎,如果不同法官依據同一報告書,可能損及救濟權利,所以要迴避



9F
momo 大一下 (2021/09/03)

c   系爭規定二與憲法訴訟權保障之意旨尚無牴觸  

辦理智慧財產民事訴訟或刑事訴訟之法官,得參與就該訴訟事件相牽涉之智慧財產行政訴訟之審判,不適用行政訴訟法第19條第3款之規定。」考其立法目的,係鑑於智慧財產法院管轄案件之特殊性,包括智慧財產民、刑事及行政訴訟事件,而關於同一智慧財產權所生之各種訴訟,由相同之法官辦理,有助於避免裁判之歧異  

25 依司法院釋字第 761 號解釋意旨,有關智慧財產法院之審判程序,法官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