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規定,加害人經主管機關通知,但卻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接受評估、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者,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B)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C)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
(D)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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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06), B(150), C(49), D(165), E(0) #140387

詳解 (共 10 筆)

#115425
第20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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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008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第一項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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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24

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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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91
對他人性騷擾者,處1萬~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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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3265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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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18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條第一項加害人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緩,第一款經直轄縣(市)主管機關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接受評估、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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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7350

性侵害防治法第21條

加害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命其履行:

一、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拒絕接受評
估、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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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5914
題目是性侵跟性騷擾不一樣,所以答案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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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608
性侵害跟性騷擾為什麼性騷擾罰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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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6239
所以是罰款一萬以上至十萬以下是正確的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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