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有關名譽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旨在維..-阿摩線上測驗
3F May 高三下 (2015/11/16)
釋字第 656 名譽權旨在維護個人主體性及人格之完整,為實現人性尊嚴所必要,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 (本院釋字第399號、第486號、第587號及第603號解釋參照) 。民法第195條第一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其後段之規定 (下稱系爭規定) ,即在使名譽被侵害者除金錢賠償外,尚得請求法院於裁判中權衡個案具體情形,藉適當處分以回復其名譽。至於回復名譽之方法,民事審判實務上不乏以判命登報道歉作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且著有判決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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