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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5684 |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包括刑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55684

年份:105年

科目:國境執法概要與刑事法概要

25 檢察官起訴甲搶奪乙脖子上之金項鍊,法院審理中發現甲實際係猥褻行為,而致該項鍊脫落。法院就本案應如何 處理?
(A)法院應將起訴法條從搶奪罪變更為強制猥褻罪
(B)法院必須先踐行刑事訴訟法第 95 條告知義務後始能變更起訴法條
(C)法院應為甲無罪之判決
(D)法院應命檢察官追加起訴強制猥褻罪後始得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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