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行政機關依法報請徵收土地闢建大眾捷運系統路線,並得同時徵收其周邊非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此恐違反下列那一項原則?
(A)信賴保護原則
(B)比例原則
(C)明確原則
(D)誠信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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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0), B(6386), C(314), D(216), E(0) #1608074
統計: A(440), B(6386), C(314), D(216), E(0) #1608074
詳解 (共 7 筆)
#2345815
徵收其周邊非必須之毗鄰地-->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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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4391
釋字732
解釋文:
中華民國九十年五月三十日修正公布之大眾捷運法(下稱九十年捷運n法)第七條第四項規定:「大眾捷運系統……其毗鄰地區辦理開發所需之n土地……,得由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七十七年七月一日制定公布之n大眾捷運法(下稱七十七年捷運法)第七條第三項規定:「聯合開發用地n……,得徵收之。」七十九年二月十五日訂定發布之大眾捷運系統土地聯n合開發辦法(下稱開發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聯合開發之用地取得n……,得由該主管機關依法報請徵收……。」此等規定,許主管機關為土n地開發之目的,依法報請徵收土地徵收條例(下稱徵收條例)第三條第二n款及土地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所規定交通事業所必須者以外之毗鄰地區n土地,於此範圍內,不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人民財n產權及居住自由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不予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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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7881
(A)信賴保護原則
信賴保護原則的法理基礎,是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維護法律的安定性,並遵守誠實信用原則。具體來說,指的是法律應該保障人民對公權力行使結果所產生的合理信賴。以國家的角度來說,應該對自己做出的行為或承諾守信用,才能表現出法律的安定性;對於人民而言,國家必須維持一個穩定的法律秩序,才有一個準則可以依循。
(B)比例原則
國家機關在做行政行為的時候,不可以為了達成目的而不擇手段,就是不要用大砲去打小鳥,殺雞不要用牛刀,也稱「相當性原則」或「禁止過度原則」。
(C)明確性原則
依據憲法法治國的原理,任何的行政行為應明確而可得預見,以維護法律秩序的安定,一旦行政行為具備明確性時,人民便得合理預測其作用內容,明瞭其權利義務的範圍,而可規劃安排個人自我生活與發展,而不至於遭受到無法預測的損害。
(D)誠實信用原則
簡稱誠信原則,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切實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義務,取得另一方當事人的信任,相互配合履行,共同全面地實現合的簽訂目的。其基本含義有兩個:一是強化市場經濟中的契約意識和公平正義觀念;二是不僅自己嚴格按約履行,也要儘力督促和協助對方當事人履行,相互提供方便,保障合同履行,最終實現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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