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行政處分之撤銷,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幾年內為之?
(A) 二年
(B)三年
(C)四年
(D)五年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ava CarpeDie 小二下 (2011/10/04)
口訣:知.....看完整詳解
10F
長志 高二下 (2016/05/04)
撤銷知2不知5
11F
Kyle 高二下 (2016/05/24)
國賠法第8條第2項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12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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