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屬..-阿摩線上測驗
1F 小明 小五上 (2021/03/11)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2&flno=3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本法 (警察法) 第3條第1項由中央立法事項如左: 一、警察官制,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三、警察教育制度,指警察教育之種類階段及師資、教材之標準等事項。 四、警察服制,指各級警察人員平日集會、及執行職務時,著用服式等事項。 五、警察勤務制度,指警察勤務之單位組合勤務方式之基本原則事項。 六、其他全國性警察法制,指有關全國性警察業務...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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