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題寫申論題的話
用緊...
就是故意不選B~~舊題要新解才對~~生命法益對生命法益,有學者認為生命法益欠缺質量差,也不應數量上有優越,
不得阻卻違法。
緊急避難,有可能會過當
基本上我覺得還是寫通說比較保險,如果像上面大大說的有學者認為,這種情形最好是在申論題時提出來,在選擇題得時候不太可能給出有點爭議的答案。
25.甲與乙搭乘之郵輪沈沒,為保自身之性命,甲與乙爭奪只能承受一人重量之海上漂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