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2.有關強制性交罪之規定(1)配偶犯強制性交罪(2)十六歲之人對幼年男女性交..-阿摩線上測驗
1F N/A 國二上 (2012/11/18)
性侵害犯罪告訴乃論與非告訴乃論一覽表 條次 條文內容 告訴乃論與否 備註 刑法第二二一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非告訴 乃論1.原為告訴乃論,自九十年元月一日起改為非告訴乃論。(刑法施行法第九條之二) 2.對配偶犯強制性交罪者,仍為告訴乃論。 刑法第二二一條(加重強制性交罪) 犯強制性交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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