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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7.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規定:國民小學自足式特教班,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 
(A) 10人
(B) 12人
(C) 15人
(D) 30人 為原則。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6F
李昱成 國三上 (2011/07/12)

跟著目前的法條做修正就對了...讚...下次就不會再出現不同年代有不同答案
7F
s920319 高二下 (2014/07/03)
建議可以刪除此題目了
目前規範特殊教育班級人數之法規為: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103.4.10)
第 3 條
學校(園)實施身心障礙教育,設特殊教育班者,每班學生人數,應依下 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級主管 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一)幼兒園:每班不得超過
八人
(二)國民小學:每班不得超過
十人
(三)國民中學:每班不得超過
十二人
(四)高級中等學校:每班不得超過
十五人
 二、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依各級主管機關之規定。 各級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於所轄學校總教師員額不變之情形下,移撥 普通班教師員額增設特殊教育班。

8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4/07/03)

原本題目:

47.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民95)第十一條規定國民小學自足式特教班,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  (A) 10人 (B) 12人 (C) 15人 (D) 30人 為原則。

修改成為

47. 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規定:國民小學自足式特教班,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  (A) 10人 (B) 12人 (C) 15人 (D) 30人 為原則。

47.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規定:國民小學自足式特教班,每班學生人數以不超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