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繼承人對代位繼承人有故意殺害未遂,因而受徒刑之宣告
刑法272條:蓄意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年長者、身心障礙者、婦女及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若有殺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性自主罪前科者,處唯一死刑。
(C)因繼承人逆子之脅迫,使被繼承人父心生畏懼,而撤回有關遺產分割之代筆遺囑(D)繼承人老姐對被繼承人老媽為重大侮辱,經被繼承人媽聲明該繼承人姐不得繼承其財產
﹝1﹞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
﹝1﹞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26 下列有關繼承權喪失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繼承人對代位繼承人有故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