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下列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居間無效 (B)居間人因..-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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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7/12)
第 565 條 第 567 條 居間人關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對於顯無履行能力之人,或知其無訂立該約能力之人,不得為其媒介。 以居間為營業者,關於訂約事項及當事人之履行能力或訂立該約之能力,有調查之義務。 第 568 條 居間人,以契約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者為限,得請求報酬。 契約附有停止條件者,於該條件成就前,居間人不得請求報酬。 第 569 條 居間人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償還。 前項規定,於居間人已為報告或媒介而契約不成立者適用之。 第 570 條 居間人因媒介應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