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有關支持財政集權的理由,下列何者錯誤? (A)建立整體財政政策(B)社..-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自律自強 研二下 (2021/03/17)
我國實施地方自治以來,公共財源大多劃歸中央,租稅立法權亦由中央政府決定,地方財政幾無自主權,預算中自有財源比例偏低,應負支出責任又無法減輕,財政困難每年需仰賴上級政府鉅額輔助款。因此,因應時代潮流與促進地方自治,中央與地方政府財政關係確有改革的必要,茲從學理上分析財政集權與分權的不同主張如下: (一)主張財政集權的理由: 1.避免地區發展不均衡:各地方由於自然環境與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公共財源亦出現多寡不一情形,貧窮地區的基層政府可能連基本的公共服務與財貨的提供皆無法辦到。因此,為避免國內各地區差異太大,應由中央統籌規劃公共財源。 2.解決外部性問題:地方政府許多活動具外部性,如當地學校畢業的學生到其... 查看完整內容 |
5F
|
6F
|
7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