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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有關票據權利之行使與保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即使本票記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執票人仍須於付款提示期間內為付款提示
(B)匯票應於到期日或其後 2 日內為權利行使之提示,票據法第 69 條第 1 項定有明文,惟此一規定於 見票即付匯票並無適用
(C)執票人若未依期限提示票據行使權利,則對背書人喪失追索權
(D)拒絕證書,由執票人請求拒絕履行票據債務之票據債務人作成之


答案:D
難度: 困難
1F
v 高二上 (2015/06/10)
拒絕證書由執票人請求拒絕承兌地或拒絕付款地之法院公證處、商會或銀行公會作成之。
2F
Koko Koko (2015/07/21)
106條D.
3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9/08)

A選項:

本票依據124準用95條規定。

第 95 條

匯票上雖有免除作成拒絕證書之記載,執票人仍應於所定期限內為承兌或付款之提示。但對於執票人主張未為提示者,應負舉證之責。

第 124 條

第二章第一節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二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十八條,關於發票人之規定;第二章第二節關於背書之規定,除第三十五條外;第二章第五節關於保證之規定;第二章第六節關於到期日之規定,第二章第七節關於付款之規定;第二章第八節關於參加付款之規定,除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二條第二項外;第二章第九節關於追索權之規定,除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八十八條及第一百零一條外;第二章第十節關於拒絕證書之規定;第二章第十二節關於謄本之規定,除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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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有關票據權利之行使與保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即使本票記載免除作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