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制-國會議員可以兼任行政官員-英國
總統制-國會議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美國
雙首長制-國會議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員-法國.台灣
補充:
釋字第三十號解釋: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但非謂官吏以外任何職務即得兼任,仍須視其職務之性質與立法委員職務是否相容,性質不相容之職務,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均係本於斯旨。
26 行政院任命立法委員某甲擔任經濟部部長,但某甲於就任部長時仍未辭去立法委員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