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規定,職務列等表訂定之因素,其順序為何?
(A)機關層次、職責程度及業務性質
(B)業務性質、職責程度及機關層次
(C)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次
(D)職責程度、機關層次及業務性質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
98 年 - 9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政風: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與懲戒)大意#3938
答案:
C
難度:
適中
0.41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2/02/11)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第2項前項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依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
看完整詳解
檢舉
2F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2/12/22)
第 6 條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之職務,應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 入職務列等表。必要時,一職務得列二個至三個職等。 前項
職等標準及職務列等表
,依
職責程度、業務性質及機關層次
,由考
試 院定
之。必要時,得由銓敘部會商相關機關後擬訂,報請考試院核定。 各機關組織除以法律定其職稱、官等、職等及員額者外,應依其業務性質 就其適用之職務列等表選置職稱,並妥適配置各官等、職等職務,訂定編 制表,函送考試院核備。 前項職稱及官等、職等員額配置準則,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各機關組織法律原定各職務之官等、職等與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一月考試院 平衡中央與地方薦任第八職等以下公務人員職務列等通案修正之職務列等 表不一致時,暫先適用該職務列等表之規定。但各機關組織法律於本條文 修正施行後制定或修正者,仍依組織法律之規定。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6.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規定,職務列等表訂定之因素,其順序為何? (A)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