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明確問道 : 下列何者 "並非" 退還原寄郵局?不論是 法規 #56 還是 郵局實際運作? 這題 題目 都是不合法的問題。因為 #56 明確寫到 3個重點 :[1].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 退還寄件人。除非 沒有 名址,才退而求其次,退回 原寄郵局。很容易理解,合情合理。至於 寄件人 有書寫交代 在封面上 等等....云云,當然是廢話。[2]. #56-0-3 清楚明確 規定,無法投遞之國內 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屆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不好意思,新聞紙+雜誌 屬於 印刷物了; 參照 郵政法 第4條第5項 :印刷物:指新聞紙、雜誌、書籍、型錄等印刷文件。)[3].國際函件 一律退回 ...
題目 明確問道 : 下列何者 "並非" 退還原寄郵局?不論是 法規 #56 還是 郵局實際運作? 這題 題目 都是不合法的問題。因為 #56 明確寫到 3個重點 :[1].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 退還寄件人。除非 沒有 名址,才退而求其次,退回 原寄郵局。很容易理解,合情合理。至於 寄件人 有書寫交代 在封面上 等等....云云,當然是廢話。[2]. #56-0-3 清楚明確 規定,無法投遞之國內 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屆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不好意思,新聞紙+雜誌 屬於 印刷物了; 參照 郵政法 第4條第5項 :印刷物:指新聞紙、雜誌、書籍、型錄等印刷文件。)[3].國際函件 一律退回 原寄國;幽靈 國際明信片,幽靈 鬼畫符 國際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 原寄國,逕依 無著郵件 處理。#56 的重點 就只有 這3點。當然 無法投遞之國內+國外 包裹,有註記? 照做。沒註記,退回 或 招領。郵局 郵務 營業規章 寫的跟 法規一致:
無法投交收件人或經收件人拒絕收受之郵件,稱無法投遞郵件。 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退還寄件人,無寄件人姓名、地址者,退回原寄局。 但寄件人交寄時於封面上註明無法投遞免退回者,不在此限。 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局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 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逾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處理 。 無法投遞之國際函件,無論封面有無寄件人姓名、地址,均退回原寄國。 但未書有寄件人姓名、地址之明信片及未以寄達國通曉之文字註明應行退 回之非掛號印刷物,不予退回原寄國,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無法投遞之國內及國際包裹,依寄件人在相關包裹聯單或發遞單上批註之 意旨辦理。
出題的人 根本不了解 法規 56條 寫的內涵。唯一 一項 明確 規定 不退回 原寄郵局 的 只有 56條的 第 4項,它不是寫 國內 非掛號 新聞紙,雜誌喔! 它寫 國際 非掛號印刷物(國際新聞紙+國際雜誌),白話文 就是 逕依 無著郵件 處理。法規 寫得亂七八糟,讓人 看得 眼花撩亂,但是你只要 按照 合理的 實際運作 去 思考它。所以 題目 根本是來亂的! 因為 出題者 根本沒看懂 #56 的真義。56條 分 國內 與 國外。 分得很清楚。國內印刷物 可以退回 原寄局。國外的印刷物 不需要,直接 無著郵件!
26依郵件處理規則之規定,有關無法投遞之國內函件,下列何者並非退還原寄郵局?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