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第3項: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2002年1月16日公佈的《兩性工作平等法》,於2008年1月16日修正更名《性別工作平等法》。
(A)(B)(C)依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條: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
(D)依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條第3項: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之申訴、救濟及處理程序,依各該人事法令之規定。
補充 (c)
第 三 章 性騷擾之防治
26.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保障範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適用於本國勞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