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三十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三十怠報金,金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三千元,不得超過新臺幣三萬元。其無應納稅額者,滯報金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怠報金為新臺幣三千元。
260.( ) 營業人逾期40日申報銷售額或統一發票明細表,按應納稅額之下列何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