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之ㄧ規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對學校教師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決議 後,學校應自決議作成之日起幾日內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並同時以書面附理由通知當事人:
(A)10 日內
(B) 15 日內
(C) 30 日內
(D) 90 日內。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張寶元 國三下 (2012/03/03)
狼師在30日內停聘.....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Eric Juan 高二上 (2012/04/29)

重要~

6F
iop2260 高二上 (2014/03/29)

l   教師自我救濟。開始: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11】

申訴之提起應於收受或知悉措施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再申訴應於申訴評議書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為之。

 l   申評會。出動: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準則14】

申評會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檢附申訴書影本及相關書件,通知為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出說明。

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自前項書面通知達到之次日起二十日內,擬具說明書連同關係文件,送受理之申評會,並應將說明書抄送申訴人。但原措施之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申訴為有理由者,得自行撤銷或變更原措施,並函知管轄之申評會。

 l   申評會...


查看完整內容
7F
Judy 高一上 (2015/12/13)
解聘10內通知 申訴30日內提出

7.根據教師法第十四條之ㄧ規定,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對學校教師作成解聘、停聘或不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