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勤區員警對於轄內新遷入居民,應於一個月內實施現地訪查。(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修正規定(106 年 12 月 29 日))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停
中華民國108年11月8日內政部警政署警署防字第1080158274號函停止 適用,自109年1月1日生效
這都110年了,P大與實務界的資訊落差,不是普通的大,P大不隸屬於警政署,愛怎麼考就怎麼考,你警政署停止適用的規定,我照樣拿出來考,你奈我何?
【已刪除】27.新遷入人口基本資料將由勤區查察處理系统,主勤以新增訊息方式通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