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5.甲因故急需使用電腦設備,在未徵得乙之同意下,擅自將乙所有之電腦開機,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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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凝 高三下 (2024/02/13)
甲因故急需使用電腦設備,在未徵得乙之同意下,擅自將乙所有之電腦開機,並輸入乙之電腦帳號密碼,進入網路檔案資料庫加以使用。甲之行為應依下列何罪處斷?
(A) 甲應依第三百十八條之二利用電腦妨害秘密罪處斷
(B) 甲應依第三百五十八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設備罪處斷
(C) 甲應依第三百五十九條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處斷
(D) 甲應依第三百六十條無故干擾他人電腦設備罪處斷
法條
刑法
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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