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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用土地應給予使用補償費,其每年之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
(A)依徵用公告期滿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B)依徵用公告期滿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五計算
(C)依徵用公告期滿第15 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D)依徵用公告期滿第15 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五計算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王貞節 高三上 (2015/11/03)
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
2F
祝念祖 大三上 (2015/12/14)

土地徵收條例

第58條

Ⅰ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Ⅱ徵用期間逾3年,或2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3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
Ⅲ依前項規定請求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者,不得再依第9條規定申請收回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Ⅳ第2章規定,於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時,準用之。但因情況緊急,如遲延使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公共利益有受重大危害之虞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先行使用該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Ⅴ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並於公告期滿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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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用土地應給予使用補償費,其每年之土地補償費,如何計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