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
活動
密技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7 有關刑法第 266 條賭博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地下賭場與電玩機台對賭,贏得鉅額金錢,因非與人對賭,不成立本罪
(B)在自家騎樓前賭博,成立本罪
(C)賭博罪為對向犯,對賭的二人不能成立刑法第 28 條共同正犯
(D)同時同地的數次賭博,成立一罪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109 年 - 109-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89759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863
討論
私人筆記( 1 )
最佳解!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7/15)
賭博罪不以『與.....
看完整詳解
檢舉
查看全部6則討論
4F
Harvey
高一上 (2024/07/10)
提醒:112年本條已修法
檢舉
5F
Harvey
高一上 (2024/07/10)
提醒:111年本條已修法
檢舉
6F
1000060379420
高三上 (2024/07/18)
第 266 條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五萬元以下罰金。
以電信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相類之方法賭博財物者,亦同。
前二項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犯第一項之罪,當場賭博之器具、彩券與在賭檯或兌換籌碼處之財物,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7 有關刑法第 266 條賭博罪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在地下賭場與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