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依據海巡署艦隊分署頒布之《取締越界大陸船舶裁罰參考基準表》規定,其應考慮作為裁罰參考之因子為何? (A)漁撈行為漁獲的品種 (B)漁撈行為漁獲的重量 (C)所盜採砂石的重量 (D)曾有三次以上驅離紀錄者,視為驅離無效 (E)經被要求停船,廣播二次以上仍不停船者,視為拒絕停船受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