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求課程:
一、調整性普通教育課程:「學習策略」、「領導才能」、「創造力」與「情意」課程
二、生活技能課程:「職業教育」、「生活管n理」與「社會技巧」課程
三、調整溝通與表現方式課程:「定向行動」、n「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n練」與「輔助科技應用」課程
「領導才能」、「創造力」與「情意」課程→資優學生適用
資料來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 資賦優異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 (中華民國一 〇 八 年 七 月)
本領綱之適用對象為就讀國民小學、國民中學至高級中等學校教育階段,各類資賦優異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經教育需求評估後,具有本領綱課程學習需求者,皆可適用本領綱所訂「情意發展」、「領導才能」、「創造力」、「獨立研究」等科目。教師應依據學生身心特質及學習需求,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個別輔導計畫。
27.在「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以下何者未列入資優學生的特殊需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