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第20條 :
依稅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7.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捐者,應如何加徵滯納金? (A)每逾2 日加徵1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