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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 通緝犯甲有多次槍砲及麻藥前科,警方據線報認為甲可能於其住處藏有槍械、毒品及其他共犯數名,因此警方乃埋伏探查,發現該住處人員出入複雜,因此決定改埋伏於地下室停車場攔車盤查甲,就在盤查之際,甲開車衝撞警方盤查人員,經警方開槍射擊後始制止,並逕行逮捕之。此時顧及槍聲可能驚動甲之同夥,因此直接進入甲之住處逕行搜索並查獲大量毒品、槍枝等物。搜索完竣後即刻陳報該管檢察署之檢察官,但是卻疏於執行後三日內陳報法院。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因警方未陳報法院,因此取得之證據係違法取證 2 警方疏忽未陳報法院係惡意、恣意之違法取證 3甲具有多項前科,並且被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械等涉多項重罪,而警察未陳報法院尚屬輕微,因此國家之追訴利益優於甲之個人利益,所扣押之毒品及槍械具有證據能力 4 警察違法取證與扣押槍毒,違反比例原則 5警察可不陳報法院
(A)123
(B)13
(C)234
(D)45


答案:B
難度: 簡單
3F
Lee Gold Sea 高二上 (2017/06/04)

法律就是這樣..導致讓人目無法紀



4F
fuji7463_108初 高二上 (2019/01/20)

刑事訴訟法第158-4 條

違背法定程序 ==>證據能力

違背法定程序 ==> 無證據能力 

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12)

依實務見解?

1 因警方未陳報法院,因此取得之證據係違法取證

3. 甲具有多項前科,並且被查獲大量毒品及槍械等涉多項重罪,而警察未陳報法院尚屬輕微,因此國家之追訴利益優於甲之個人利益,所扣押之毒品及槍械具有證據能力

刑事訴訟法第158-4條(證據排除法則-個案權衡):

29.警察原為偵查走私槍械而聲請監聽票,惟監聽過程偶然當中,發現受監察人販賣毒品等情事,對此另案監聽所取得之證據,依實務見解?

1 係違法取得證據,應適用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證據排除權衡之規定 不一定

2非違法取得之證據,無刑事訴訟法第158之4之適用

3 可依另案扣押法理將另案監聽證據作為另案證據使用

5有善意例外原則之適用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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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通緝犯甲有多次槍砲及麻藥前科,警方據線報認為甲可能於其住處藏有槍械、毒品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