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下列何者不屬於統治行為︰
(A)總統締約及宣戰媾和
(B)總統發布緊急命令
(C)國防部之軍事採購
(D)
行政院院長對立法院為施政報告及答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71), C(1803), D(545), E(0) #146368
統計: A(4), B(71), C(1803), D(545), E(0) #146368
詳解 (共 7 筆)
#116884
國防部之軍事採購--國庫行政
56
0
#564382
統治行為:
釋字第 328 號提到
國家領土之範圍如何界定,純屬政治問題;其界定之行為,學理上稱之為統治行為,依權力分立之憲政原則不受司法審查。
釋字第 419 號提到
行政院院長於新任總統就職時提出總辭,係基於尊重國家元首所為之禮貌性辭職,並非其憲法上之義務。對於行政院院長非憲法上義務之辭職應如何處理,乃總統之裁量權限,為學理上所稱統治行為之一種非本院應作合憲性審查之事項。
由大法官釋字328、419可統治行為超然於法治之外,不受司法審查。
摘自於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30605993
13
0
#754289
所以牽扯到 "政治行為" ,基本上就算統治行為嗎??
2
1
#275049
統治行為 不是總統的職權嘛?
1
0
#735175
請問D選項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