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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下列何者非民法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
(A)裁判離婚
(B)婚姻的撤銷
(C)和解離婚
(D)夫妻一方死亡後再婚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111郵專一,地特四資訊正 國三下 (2018/09/21)
  我國現行民法雖無積極規定婚姻當事人之一方死亡其姻親關係賡續存在之明文,惟最高法院二十二年上字第二○八三號及三十年上字第二二三九號判例,對此均有補充之解釋,認婚姻當事人之一方死亡,其姻親關係除有民法第九百七十一條所定消滅原因外,非當然消滅,惟有撤銷權之第三人,仍得.....看完整詳解
15F
厭世彩色筆 高三下 (2020/06/14)

因身分行為之撤銷涉及身分關係之變動,故為求慎重,主張撤銷者均須以訴訟為之,故學者批評配偶死亡對生存配偶責任加重,如民法1114條互負扶養義務,生存配偶與他方父母同居者


補個判決(最高法院105年度台抗字第802號民事裁定裁判)

准許離婚判決一經確定,婚姻關係即因該確定判決所生之形成力而解消,此與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係當然解消者,在身分法上效果未盡一致,此觀民法第九百七十一條規定,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不及於因夫妻一方死亡者自明

16F
Pancake 高一下 (2021/04/01)

台灣婚姻關係消滅有二個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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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L 大四上 (2022/04/04)

法規名稱: 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連結舊法規內容
1.本法 88.04.21 增訂之第 166-1 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另定之。
2.本法 110.01.13 修正之第 12、13、973、980、1049、1077、1091、1127、1128 條條文及刪除之第 981、990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 971 條
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結婚經撤銷者亦同。

28 下列何者非民法姻親關係消滅的原因? (A)裁判離婚 (B)婚姻的撤銷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