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官等分為委任、薦任、簡任。所謂委任指的是下列那一項?
(A)第一職等至第五職等
(B)第六職等至第九職等
(C)第十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D)第十五職等至第十七職等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1F
高一上 (2018/10/21)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5條 公務人員依官等及職等任用之。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職等分第一至第十四職等,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委任為第一至第五職等;薦任為第六至第九職等;簡任為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28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公務人員官等分為委任、薦任、簡任。所謂委任指的是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