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甲到乙所經營之旅館,住了一晚後發現身上的錢不夠支付住宿費,乙便對甲說,下次..-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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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 Chen 高三下 (2012/07/09)
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但法律所定期間較短者,依其規定。 其他較短之時效規定則有: 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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