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最新版)採購契約(114/10/18)選擇題#132443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28 下列何種情形,廠商尚不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 (A)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 (B)契約原標示之分包廠商不再營業或拒絕供應。 (C)較契約原標示者更優或對機關更有利。 (D)契約原標示之廠牌價格高,契約價格無法容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