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規定,僱用勞工人數在多少人以上,雇主應按月塡載職業..-阿摩線上測驗
2F t36925814700 大二上 (2020/10/29)
職業災害月報表之相關法規: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8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雇主應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並公布於工作場所。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51條: 本法第三十八條所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如下: 一、勞工人數在五十人以上之事業。 二、勞工人數未滿五十人之事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並由勞動檢查機構函知者。 前項第二款之指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或委託勞動檢查機構為之。 雇主依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之格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六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四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二...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