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教甄◆健康教育專業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28.小華依法應接受戒菸教育,但無正當理由而不接受,根據菸害防制法應處罰多少罰鍰?
(A)3千元以下
(B)1千-5千元
(C)2千-1萬元
(D)1萬-5萬元
教甄◆健康教育專業
-
103 年 - 新北市健康教育科#19219
答案:
C
難度:
適中
0.481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Alice Lee
高一上 (2016/06/16)
菸害防制法
http://tobacco.hpa.gov.tw/Show.aspx?MenuId=547
第三章 兒童及少年、孕婦吸菸行為之禁止
第 12 條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孕婦亦不得吸菸。
第六章 罰 則
第 28 條
違反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者,應令其接受戒菸教育;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
無正當理由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行為人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第一項戒菸教育之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28.小華依法應接受戒菸教育,但無正當理由而不接受,根據菸害防制法應處罰多少罰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