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有關不當得利,下列何者錯誤? (A)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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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 Tseng 高三上 (2013/10/06)
民法第 179 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 同。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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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9/03/08)
(A)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X;應返還其利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 第 180 條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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